分封制 | 郡县制 | ||
实行条件 | 与宗法制相联系 |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 下实行 | |
建立基础 |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| 按地域划分 | |
传承制度 | 诸侯王位世袭 |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, 官位概不世袭 | |
不 同 点 |
官吏权利 |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 爵位 | 官吏只有俸禄,无封地 |
与中央关系 |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 方独立性 | 郡县是地方行政机构, 绝对服从中央 | |
官员职责 范围 | 封地内有行政权,拥 有土地管理权 |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 理权,对土地无管理权 | |
历史作用 | 容易发展为割据 势力 |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 强和国家的统一 | |
共同点 | (丄)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;(幻都是中 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;门)都在维 护国家统一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|
本文标题:郡县制与分封制的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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